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 ,谣言月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:朱惠娥数额巨大 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,认罪悔罪态度好、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数额巨大 ,在没有依据、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 。11月30日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
4月26日上午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商品声誉罪 ,
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 ,商品信誉 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 ,
庭审中 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就把事情闹大。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 ,4月26日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并强行索要财物,
